第103章 诸葛亮(1.15万字大章)
饭,那就是犯了都督制定的"不慈"之罪;(乱世之中,重组的家庭太多了,杨平就为这些尚且年幼的继子、继女制订了一些保护法案。)
还骗了都督学堂的一顿饭,那就是诈骗。
秦五夫妻二人,此时终于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,于是跪地求饶。
雷布不为所动,站到刻着法规条文的石碑前,庄重地宣布道:"念尔等二人初犯,不予登记在案,一人鞭笞三十下,罚秦五义务劳作五日。
尔等可认罚?"
秦五本来以为,最起码要收回自家的土地了,谁知刑罚如此之轻?于是赶忙认下。
雷布一挥手,身边两个民兵,拿起小手指粗的竹条,当众扒了秦武的裤子,照着屁股上狠抽起来。
秦氏当然要好受点了,隔着裤子抽屁股,疼得两人嗷嗷直叫。
打完之后,雷布上前问道:"本亭长对尔等之责罚可曾公平?"
小主,
两人能说什么?点头道:"公平。"
雷布又问周围群众:"本亭长之宣判,可还公平?"
众人皆言公平。
却见曹昂走了出来问道:"雷亭长,如此判罚,是否过轻?"
看着曹昂穿着官服(与护民军的军服差不多,只不过颜色是黑色的),
那固定发束的白玉冠,显示这是一位有些家底的官员,最后,雷布看到了曹昂左胸前挂着的绶带,知道这是一位从五品官员,行了个军礼说道:
"请问这位上官,为何说吾判得轻了?"
曹昂说道:"吾之学生,今年已十三岁,却如此瘦弱,定是此二人虐待所致……"
不等曹昂说完,雷布就瞪着眼问道:"这位上官,若汝做亭长该如何判决?"
曹昂说道:"当收回田地,判此二人为奴!"
跪在地上的秦五夫妻一听,吓得也不顾身上的伤痛,对着曹昂跪地求饶道:"请上官饶命啊!"
雷布十分恼火地问曹昂:"这位上官,汝为何人?"
曹昂朗声答道:"行政府礼部司正曹昂。"
雷布当然知道曹昂,毕竟他也参加过版梁大战,根本不惧曹昂,一脸正气地说道:
"都督有令,行政机关不得干涉护民军司法。汝欲越权乎?!"
曹昂没想到,一个小小的正七品亭长,竟敢顶撞自己这位从五品的礼部司正,面上有些挂不住,
正欲显摆一下自己的官威,却听身后有一道讥讽的嘲笑传来:
"礼部司正曹昂,原来是屠夫曹阿瞒之子也!"
曹昂听闻大怒,扭头一看,只见一位身长八尺、英俊非常的少年郎,目中带着怒火盯着自己。
原来诸葛亮到达襄阳以后,倒是听闻了曹操兵败版梁、曹昂两次救马救父之事。
襄阳士族皆夸赞曹昂品行,只有经历过曹操屠城的诸葛亮,当时却仰天长叹道:"如此屠夫之人,竟得如此孝悌之子,上天不公也!"
诸葛亮此时见曹昂准备以势压人,本来对雷布判决挺满意的他,瞬间就将自己的谨慎甩到一旁,出言讽刺。
曹昂本来对雷布下了自己面子很恼火,但听到有人骂自己父亲屠夫,那已经不是恼火了!
曹昂和诸葛亮的冲突,很快就从言语之争,变成了拳脚相向。
曹昂身长八尺,诸葛亮也身长八尺,两个人都是非常英俊之人。
曹昂经历过战阵,虽然没有亲自提刀杀人,但是武功是相当不错的;
诸葛亮逃命之时,也学得不错的武艺傍身,两个人一时间打得难解难分。
如若不是两人都没武器,还真会血溅三尺!(一个是15岁少年冲动的诸葛亮见到了屠杀家乡的仇人之子!
一个是20岁骄傲、矜持的世家子面对辱骂自己父亲的狂徒!)
(PS:本书是基于正史加工创作的。书中的历史人物,他们的思维方式,作者尽量代入汉朝时的价值观。
汉朝世家子重面子——有兴趣的看官可以查找一下汉武帝时,窦婴和田蚡的恩怨,两人就因为请客吃饭被下了面子,两个家族就成了死仇,最后窦婴一家被灭门!)
虽然雷布对诸葛亮很有好感,但曹昂毕竟是太平民团治下的官吏。
大庭广众之下,两个人从开始打得有章有法,到后来直接“王八拳”互殴,看得雷布直摇头。
在诸葛亮照着曹昂英俊的脸上来了两下后,雷布看见曹昂踹了诸葛亮一脚,赶忙上来拉架,抱住曹昂道:"曹司正,曹司正,且息怒,且息怒呀!"
趁着雷布抱住曹昂,诸葛亮又给曹昂来了两脚,这才整理整理衣衫,退到一边。
总之,这一架诸葛亮打得很爽,毕竟十五岁的热血少年郎,看不惯曹操很久了,打不了曹操,还打